波本威士忌(Bourbon)是一种由玉米(占比至少为51%)、黑麦和大麦这些谷物酿造而成的美国威士忌(Whiskey)。这种威士忌的酿造自18世纪就已经出现了,但直到19世纪中叶,“Bourbon”这一名称才正式被确立。
美国联邦政府规定,波本威士忌是美国所特有的威士忌,“Bourbon(波本)”一词不得用于描述任何非美国酿造的威士忌。而在美国境内,波本威士忌可以在任何地方酿造,但大部分都是产自肯塔基州(Kentucky)。根据肯塔基酿酒商协会(Kentucky Distillers’ Association)的数据,肯塔基州出产了全球约95%的波本威士忌。
在酿造波本威士忌时,蒸馏出的酒液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160proof(Proof是一种酒精含量的单位,160proof相当于87.9%abv),酒液在酒精含量不超过125proof(相当于68.6%abv)时才可置于烘烤至焦黑的新橡木桶中陈酿,并且装瓶时酒液的酒精度不得低于40%abv。此外,法律规定,波本威士忌在酿造过程中不能添加任何调味剂和着色剂。
在波本威士忌的陈酿方面,法律规定所有的波本威士忌都需要在烘烤至焦黑的新橡木桶中陈酿一段时间,但并未规定其陈酿的最低时间限制。因此,仅在新橡木桶中陈年45分钟的波本威士忌也可以合法出售。不过,大部分波本威士忌的陈酿时间都会比这个时间长得多。同时,法律还规定,如果波本威士忌的陈酿时间小于4年,则必须在酒标上标注陈酿时间。而如果其陈酿时间达到了两年及以上,就可以标注为“纯波本威士忌(Straight Bourbon Whiskey)”。因此,一款未标注陈酿时间的纯波本威士忌的陈酿时间需要不低于4年。
此外,包括波本威士忌在内的美国蒸馏饮品的酒标上有时还会出现“Bottled in Bond(保税威士忌)”一词。根据1897年颁布的保税威士忌法案(Bottled In Bond Act),酒标上标注该词的蒸馏酒必须由同一个蒸馏厂在同一个蒸馏季蒸馏而成,同时还需要在美国监管的仓库中至少陈酿4年,且装瓶时的酒精度需要为50%abv。
酿造波本威士忌的原料占比、新橡木桶陈酿时间的长短以及陈酿地点等因素都会对酒液的风格产生影响。但从整体上看,波本威士忌散发着浓郁的香料、焦糖、香草和丝丝玉米的香甜气息,并伴随着烟草、太妃糖、水果和皮革等风味,口感甜美且顺滑。如果酿酒原料中黑麦的比例较高,酒液则会带有较为显著的香料气息;如果玉米的占比非常高(如达到60%-70%),酿出的酒液的口感就会更甜美。而如果蒸馏厂选择用小麦来替代黑麦作为酿酒原料,酿出的波本威士忌口感就会更加柔和,且更甜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