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农业的起源
工业革命以来,以高度集中、高度专业化、高劳动生产率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石油农业在发达国家取得了很大发展,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流。同时,这种以重开发轻保护、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重效益轻环保和高投入高产出为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如植被覆盖率迅速降低、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沙化和盐碱化严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等,使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因此,人类亟需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自己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重新认识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正是在这种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全球有机农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有机农业因其倡导健康生产和健康消费观念、产品(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标准而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可,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为了规范有机农业的发展,以欧共体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完成了有机农业的立法工作。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法规与管理体系主要可以分为3个层次:一是联合国层次;二是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三是国家层次。联合国层次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是《食品法典》的一部分,尚属于建议性标准。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国情和有机农业的侧重点不同,对有机农业概念的理解不同。
欧洲把有机农业描述为一种通过使用有机肥料和适当的耕作和养殖措施,以达到提高土壤的长效肥力的系统。有机农业生产中仍然可以使用有限的矿物物质,但不允许使用化学肥料。通过自然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化学物质控制杂草和病虫害。
美国农业部把有机农业定义为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在最大的可行范围内尽可能地采用作物轮作、作物秸秆、畜禽粪肥、豆科作物、绿肥、农场以外的有机废弃物和生物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来保持土壤生产力和可耕性,供给作物营养并防治病虫害和杂草的一种农业。尽管该定义还不够全面,但己描述了有机农业的主要特征。
我国把有机农业定义为遵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总之,有机农业生产系统是基于土壤、植物、动物、人类、生态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的原则,主要依靠当地可利用的资源,提高自然中的生物循环。国内外有机农业的实践表明,有机农业耕作系统比其他农业系统更具竞争力。有机生产体系在使不利影响达到最小的同时,可以向社会提供优质健康的农产品。